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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标准

工程质量、安全措施、文明措施

ENGINEERING QUALITY,SAFEYT MEASURES, CIVILIZED MEASURES

一、采用的材料、设备须是监理、甲方认可具有合格证的产品,材料、设备进场使用前,应由班组填写《材料、设备进场报审表》并附有关的合格证及实验报告等报项目监理部,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方中使用于拟定部位,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材料、设备不准用于工程中。

二、施工人员须按照图纸进行施工,不得随意更改图纸,如确实需要变更的部分,须经监理部审核后,以《工程变更单》的形式通知施工人员。

三、班组作好各种施工记录,工地上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检查制度,对隐蔽工程资料须认真整理,所有分项(隐蔽)工程均须经过项目监理部验收合格后,方可进行下道工序。分项(隐蔽)工程验收时,班组应自检合格后,填写《分项(隐蔽)工程报验申请表》并附自检资料报项目监理部,并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内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核验,经监理工程师核验后并签署审查意见。

四、竣工(分部)工程的验收,施工人员应填写《工程竣工(分部)报验单》并提交工程资料报请监理部审批。

五、工地设质量检查员随时检查,随时整改。

六、公司质量、安全员对施工人员将定期召开总结会,对达不到质量、安全要求的工作须整改。

七、工地材料要分类摆放整齐,对易燃材料要由专人负责防止发生火灾。

八、工地用电设备须有可靠漏电保护器,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,工地临时用电由专人负责,他人不得乱动。

九、施工时注意戴好安全检查帽,注意防坠落等其他险情发生。

十、动用电气焊等其它明火作业时,须严格检查周围环境有否可燃物,并在现场设专人负责防火或配齐灭火器材。

十一、施工现场应每天及时清理,做到文明施工。在工地不许打架斗殴、随地大小便,破坏本公司及其他兄弟施工单位的成品等不文明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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